<日前,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为切实保障涉案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最大限度减轻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法理念的意见》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通过电话、约谈、面谈等多种形式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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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3日,市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起以两家房地产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执行总标的达万元,朝阳中院受理该案件后,按照执行工作流程,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部分银行存款及时进行了司法冻结。执行法官后来得知,二被执行人企业为本市招商引资企业,此前因接手企业间股权转让产生部分纠纷,受疫情影响,涉事企业未能在调解书规定的时间前顺利履行完毕。由于该招商引资项目总投资额近9亿元人民币,又是本市重点工程项目。受疫情影响,涉事企业既要保证工人工资,又要保证开工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法院的执行立案和账户冻结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限制,企业压力较大。双方当事人也纷纷向法院表达了各自迫切的心声。如何在胜诉权利与疫情防控下复工复产之间的利益平衡,是解决执行案件的当务之急。朝阳中院执行局进行认真研判后,主动延伸执行工作,及时与审理诉讼案件的民事审判庭了解并掌握当时案件情况,单独制定执行预案,建立了“执行+诉讼”的办案模式。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
“执行+诉讼”法官也按照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结合当下疫情等客观实际情况,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联系,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以能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为平衡点,最终确定在不影响开工建设的前提下由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少部分现金,余款用在建房屋交付的和解方案。案件最终以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结案。此案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为被执行企业的顺利复工复产解除了后顾之忧,营造了良好的招商引资法治环境,依法助力了地方经济发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疫情仍没有彻底解除的情况下,复工复产乃恢复经济发展之基,民生之本。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善意、审慎、文明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探索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在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精准执行,既为辖区涉诉企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也为推动地方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提供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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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朝阳中院秉持善意、审慎、文明的司法理念妥善化解一起疫情防控下企业复工复产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