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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一年受理案件件94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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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京法网事获取北京法院官方资讯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一年来,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否落到了实处?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日前,记者探访了全国最忙的基层法院之一——北京朝阳法院。据该院立案庭庭长韩毅钢介绍,立案登记制实施一年,该院共受理案件件,同比增长33%,94%的立案申请均实现了当场立案,起诉人办理立案手续无需再跑第二趟。新闻通报会现场优化窗口设置、推广非现场立案应对接待量、立案量大幅攀升5月17日早8点15左右,记者来到朝阳法院,看到还没上班法院门外已自觉排起了几十人的长队。负责安检的保安员一放行,人们都一溜小跑迅速进入立案大厅。上午9时许,立案大厅里便已人声嘈杂,“热闹”程度不亚于繁华商超,立案法官都需要提高嗓门儿以便当事人能听清楚对话。据韩庭长介绍,自去年5月4日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起,该院立案群众的接待量和案件受理量均大幅攀升,一年仅立案当事人即接待14万人次,同比上一年增长了近1/4,案件受理数量更增长了33%。一年内,当场登记立案件,当场立案率达到了94%,针对起诉人提交的材料有所欠缺的,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书份。朝阳法院通报,除刑事案件收案量小幅下降以外,其余各类型案件均有不同程度增长。据统计,民、商事案件增量最多,达到件,占到该院全部案件收案增量的84%。其中,物业供暖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四类案由增长最为明显,分别增长件、件、件、件,合计件占全部民商事增量的3/4。刑事案件总量下降18%,但自诉案件增长达15倍,一年来共受理刑事自诉案件47件。朝阳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林上爽指出,登记制改革对于审查标准的变化使刑事自诉案件更多进入法院,且在公诉、自诉交叉和刑民交叉的情况下,更多的当事人愿意选择自诉,因为自诉较公诉可以更快进入审判程序,同时许多当事人认为刑事案件会给对方造成更大心理压力,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赔偿的执行,诉讼成本较低。为了应对接待量和立案量的大幅攀升,减少当事人立案等候时间、分流缓解大厅接待压力、提高窗口接待能力和工作效率,该院着力优化接待窗口,并积极推广非现场立案。去年7月,朝阳法院在院本部增设了3个窗口,并按照登记制改革后,导诉取号、信息登记、立案办理的流程,对窗口功能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窗口更符合登记立案流程和工作要求,一方面确保了当事人信息录入完备,另一方面也大大提升了窗口接待能力。另外,该院还对6个派出法庭立案点收案范围进行调整,派出法庭立案点从原来的只受理本法庭辖区民事案件拓宽为可受理朝阳法院所有民商事案件,方便群众就近立案,同时也分流了人群、缓解了大厅接待压力。此外针对刑事自诉、劳动争议等部分类型化案件,还设置了专门办理窗口。另据介绍,朝阳法院还通过各种方式积极推广网上预约立案、邮寄立案等非现场立案方式,一年来共通过网上预约方式受理案件件,是上一年的3.16倍,通过邮寄立案方式受理案件件,是上一年的1.4倍。目前,采用这两种方式受理的案件量已达到同期立案量的16%。林上爽副庭长介绍,网上预约立案方式因减少起诉人的往返奔波、排队等候时间,而且可以及时中断诉讼时效,受到许多当事人或代理人的青睐,目前这种立案方式已经在一些律师事务所中被广泛采用。通过网上预约立案后刚刚到现场办理了立案缴费手续的代理人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批量案件预约登记制裁违法哄闹行为保证正常立案秩序朝阳法院立案庭孙元法官还清楚的记得,去年5月4日立案登记制实施的第一天,一位律师拉着一行李箱的立案材料来到他的窗口前,一口气立了件供暖纠纷,那天他用了9个多小时才办理完了这件案件的全部立案手续。立案登记制刚实施的那段时间,这样的情况在朝阳法院并不罕见,这些大宗批量案件多集中于物业合同纠纷、供暖合同纠纷和汽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孙法官说:“要是赶上这么一个‘大户’,窗口就会被长时间占用,其他当事人等的着急,往往会不理解或是抱怨。”为了降低大宗案件批量办理对接待秩序的影响,朝阳法院专门设立了大宗案件接待室,由专人根据预约负责办理批量案件的立案登记。同时,韩庭长介绍,针对物业供暖、金融借款大宗案件集中的特点,该院还多次与辖区的物业公司、热力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座谈,指导公司法务人员通过网络远程提交诉讼材料和立案申请,将网络预约立案与大宗案件批量办理相结合, 这样一方面优化了现场立案秩序,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这些企业的立案成本,现在该院的大宗批量案件受理程序已经非常顺畅了。另外,韩庭长介绍,一年来该院还对3起哄闹立案场所、侮辱立案法官、扰乱立案秩序的当事人进行了制裁,其中2人被依法处以司法拘留、1人因情节轻微被训诫。17日上午,在接待高峰时间的上午10点钟,记者再次走进朝阳法院的立案大厅,记者看到13个立案窗口以及4个诉讼服务窗口都在正常办理,现场接待秩序井然有序。立案法官正在为当事人办理登记立案手续加大诉前保全力度促进纠纷多元化解积极缓解审判执行难韩庭长坦言,随着立案量的大幅攀升,审判执行部门的工作压力也大大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较登记制实施前更加突出。据悉,截至4月30日,朝阳法院以处理婚姻家庭、医疗事故、建设工程、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为主的民一庭,法官人均未结案超过件,最多的一名法官未结案达到件,而该院今年刚刚成立,以审理金融借款、银行卡、委托理财等商事案件为主的金融审判庭,法官人均未结案也超过了件。林上爽副庭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法官未结案件件,如果每天开5个庭,每月二十几个工作日,最多也就开个庭,也就是说件未结案要4个月才能每个案子开一次庭,而通常一个民事案件一般都要开2-3次庭才能审结。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那些新收进来的案件,在传唤被告后正常排期开庭至少都要在3个月以后了,由于已经超过简易程序的审限,这些案件不得不转入普通程序。大量案件的堆积造成了个案审理周期、执行周期的延长,当事人诉讼的时间成本大大增加了。为了尽可能的缓解审判、执行工作的压力,朝阳法院立案庭坚持开展诉前调解、诉前保全等工作。目前,该院在立案阶段已经形成了快速调解、委托调解、法官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为一体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搭建了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保险业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北京兰台物业争议调解中心、北斗调解中心、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合作的纠纷调解平台。韩庭长介绍,去年12月,一起因电影版权转让协议引发的诉讼标0万的合同纠纷,经委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3天即调解成功并由法院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另外,该院还持续加大诉前财产保全工作,试图通过及时有效的在诉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促进纠纷的化解和当事人权益的及时实现。据统计,一年来,该院共受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件,同比增长37%,保全标的达17亿余元,同比增长84%。“奇葩诉讼”时有发生不予受理多因“硬伤”违法滥诉有待规制据悉,一年来,朝阳法院立案庭共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95份,同比增长56%,在这些案件中,分析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不属于法院案件受理范围、不属于朝阳法院管辖、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起诉、诉讼主体不适格这四类不符合诉讼法基本要求的情况系主要原因,数量分别达到了42件、10件、9件和6件,占到了全部不予受理案件的七成。韩庭长介绍,缺乏法律依据的滥诉、试图利用诉讼转移财产的虚假诉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恶意诉讼、基于同一事实不断变化理由反复诉讼的无力缠诉等情况也时有发生,另外一些于法无据、于理不通,甚至让人感觉荒谬的“奇葩诉讼”也经常出现。“曾经有一个姓孙的同志,到我们法院要起诉林妙可,起诉的理由是他曾在林妙可微博上多次留言,但林妙可始终未回复。就此,他就认为林妙可的行为侵犯了其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要起诉索赔”,韩庭长举例说。针对这些滥诉行为,韩庭长表示目前就判定标准尚无统一明确的界定,因此在处理时立案法官往往觉得“底气不足”,甄别的难度比较大,造成难以认定、难以处理。这些案件的受理势必挤占正当案件寻求司法帮助的空间、浪费司法资源。韩庭长建议,应尽快明确判定标准,同时构建这类诉讼侵权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惩戒、增加违法成本,此外也可要求当事人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建立起风险防范提示机制。另外,林上爽副庭长也指出,许多当事人对于立案登记制在认识上存在一定误区,经常有当事人只拿一张纸就坚决要求法官立案的情况,许多当事人都对案件受理抱有较高预期,甚至认为立案登记制就意味着法院不就案件做任何审查,无论什么案件法院都应该立案。在这种认识下,登记制实施后,当事人的调解意愿也明显降低,由于案件立案更加顺畅便捷了,加之对诉讼程序不尽了解,许多人认为诉讼可以“一步到位”,忽略了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将诉讼作为了纠纷解决的首选途径。对此,林庭长建议在起诉前,应正确认识诉讼风险、科学评估诉讼成本,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后,选择最适合的纠纷解决方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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