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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龙城区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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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战略决策,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巩固*的执*基础,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法机关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除恶务尽”的决心,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深入排查、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深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

(一)威胁*治安全特别是*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房屋装修、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以及其他涉黑涉恶或在一定区域内劣迹斑斑、人人喊打的地痞和社会闲散人员;

(十三)上述这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同时,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淫秽、*博、吸*、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切实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三、凡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开设*场”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必须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凡是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有关*法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不投案自首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四、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包庇、纵容黑恶违法犯罪活动,对充当“保护伞”及其幕后的腐败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处理。

五、全区各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要迅速行动起来,主动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做坚决斗争,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法机关严格为其保密、依法保护;对实名举报经查实,对提供举报线索的举报人将予以奖励;凡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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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朝阳市公安局向阳分局

朝阳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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