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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5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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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5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政策的通知》(朝人社调发[]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8号)的相关要求,现发布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年应届毕业生公告,招聘岗位个,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

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中小学、幼儿园

(二)招聘岗位

朝阳区教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科教师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北京生源年应届毕业生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应届毕业生,正常参加年度就业派遣。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本科、硕士研究生年7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7月1日(含)后出生。

5、所修课程合格,取得相应学位。

6、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任教学科,或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一致。

7、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具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应届毕业生,正常参加年度就业派遣。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硕士研究生年7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7月1日(含)后出生。

5、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或补考记录,且外语水平达到符合授予相应学位的要求。

6、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7、专业对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8、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年6月5日至6月1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点击访问)、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点击访问)发布招聘公告。

(二)受理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年6月12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方式:在京人员现场报名,未在京且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可选择线上报名。

招聘单位现场受理在京人员报名申请。未在北京且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可通过招聘单位公布的邮箱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并通过招聘单位公布的电话与招聘单位完成报名确认。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报名所需材料

公告下载《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填写真实有效报名信息,在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处粘贴照片。打印一份报名表。

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年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全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参照人社部发[]24号文件执行;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年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需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全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参照人社部发[]24号文件执行;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非现场报考人员需提供电子版报名表(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处电子照片)、及以上材料需上传原件扫描件,保证清晰和完整。

3、资格初审和确认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进行考试环节。

考试安排

(一)初试:专业技能考核

初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参加初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内容包括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授课水平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由各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按照考核成绩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各招聘单位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确定。如有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复试。

(二)复试:公共科目笔试

复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公共科目笔试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专业技能考核和公共科目笔试权重比例的要求(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确定报考者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如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各招聘单位应在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点击访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规定

(一)应聘者通过与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单位进行电话联系等方式,与招聘单位沟通。

(二)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信息不全、伪造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的起薪时间以报到手续办理时间为准。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和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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