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森林公安自年初转隶以来,在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一手抓队伍管理,一手抓规范执法,致力夯实基础工作,努力提升打击质效,生态宜居建设信心满满。
年初以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了“惊雷行动”“清风行动”“昆仑专项行动”等。今年1月,经举报,朝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一起滥伐林木案件立案侦查。经第三方鉴定,现场砍伐林木91株,合计立木蓄积30.9立方米,鉴于此类案件普遍存在的取证困难等工作实际,办案人员第一时间保护好现场现状,当场扣押查获物证,迅速作出勘查鉴定,并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会商,做好案件的定性工作,使得破坏森林资源共同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打击。犯罪嫌疑人张某及同乡赵某被依法刑事拘留,两名同伙取保候审。这是朝阳市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关键时期发生的一起典型案件,也是首例追究买卖树木双方、联系人和伐木工人法律责任的成功案例,更是朝阳森林公安正式加入生态宜居建设大军告捷之首战。至年6月底,全市共查处涉林地、林木、野生动物刑事案件40起,移送起诉38人,严厉打击了砍伐林木、占用林地、猎杀野生动物等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了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有力推动了全市自然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省系统内综合绩效考核名列前茅。
工作中,森林公安战线加强与林草执法部门沟通,积极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相互移交,并及时核查、依法立案、立即侦查。在前期环保督查案件办理中,移送案件线索7条,查处刑事、行政案件7起。此外,森林公安还与林草部门一道,全面动员社会和志愿者力量,积极做好林业、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在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上,各地森林警察大队主动与林草部门加强合作,适时公开典型案例,切实发挥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与此同时,两部门还相互配合,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加强信息分析研判,认真研究本地区涉林违法犯罪形势,确定专项打击重点,并注意发挥全市护林员作用,全方位、多角度收集案件线索。
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森林公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