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超市吗?我是附近小区的某某(假名),哥们聚会需要两箱啤酒,麻烦你给我送到某某单元某号楼某某户门口”,之后所谓的“订货人”悄然将门口的啤酒扛
“某某蔬菜店吗?我是你的老客户,现在我朋友着急去你那拿点货,身上没带钱,钱我过一会儿就会给你”,之后“老客户”冒充是“我朋友”将货物
12月26日9时许,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值班民警接群众报警,有人冒充熟人在其超市骗走一袋大米,正值市局扁平化指挥“三清”工作机制开展之际,新华分局秉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办案理念,立即启动小案侦办机制全力开展调查工作,通过对报警人超市及周边走访发现,为防止被监控拍到,该男子作案时始终带着黑色套头帽(俗称土匪帽),上身穿橙黑相间羽绒服(前胸、后背处为橘黄色),逃避打击意识较强。
民警通过反复调查走访,分析研判,成功锁定违法嫌疑人身份,该人居无定所,作案地点也不固定,民警在对辖区商户强化防范宣传的同时,对其可能继续实施作案的区域内其他商户周边进行布控,于次日下午将正在市区某超市附近伺机作案的李某某(男,32岁,朝阳市人)抓获。
经询问查明,违法嫌疑人李某某,曾因强奸、抢夺被处有期徒刑。平时从事“跑腿”工作,在“跑腿”时收集了大量的商户电话号码,这些信息竟然催生了李某某牟取不义之财的歹意。
他利用掌握的商户手机号码,冒充“熟人”取得信任,之后便开口购物,为不引起商家注意,李某某每次购物数额均在元左右。商家向李某某打电话要账之时,李某某就会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