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观点认为,辽宁省朝阳市,年升为省辖市,至今。北京市朝阳区,年5月,东郊区更名朝阳区,至今。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区人口比朝阳市还多,要知道,北京可是直辖市,下面的一个区,比地级市还要高级。辽宁这个朝阳地级市没被逼着改名,已经是个奇迹了……
对此观点不敢苟同,区的本意就是城市的一个区域,即使行政级别上是地级,行政和功能上仍是城市的一部分。而朝阳市属于设区的市,具有完整城市功能。
另:直辖市是法定省级行政区没有争议,但是其下属县区,并没有行政区划意义上对级别的规定,都笼统属于第二级,完全可以认为它就是县市区这个级别。
只是行政级别上,确实是地级,这个也没争议。所以得看你从哪个角度去理解,但是朝阳市从哪个角度理解都是地级,设区市。
如果直辖市市辖区都算地级市不允许同音的话,那这条规矩早打破了,例如云南省保山市,上海市宝山区。
北京市朝阳区区在称呼的时候标准是不顶格的,按照标准应该叫“xx市xx区”,而市是顶格的。因此区允许重名(不管是什么级别的市下面的区),市不允许重名。
区作为城市一部分,不具有完整的行政区划上的意义,也正因为区没有完整意义上的行政区划身份,在规范的表述中,区必须依附所在市(不论是直辖市还是地级市)出现,不同于县市旗。
例(正式规范提法,非正式的时候随意):1.北京是直辖市,下属的延庆之前为县,可以单独说延庆县,当然也可说全称北京市延庆县或北京延庆。之后划区,那就必须带上北京市,不能单说延庆区。
2.南昌是非直辖市的设区市,属于江西省。讲东湖区必须带南昌市,或者带上江西省南昌市,不能只说东湖区或江西省东湖区,也就是说东湖区作为南昌市的市辖区,南昌市这三个字必须出现。
而同属南昌的进贤县,则可不带市名,即说江西省的时候可以省略南昌市这一级,直接叫江西省进贤县、江西进贤。因此区可以重名,重音更不在话下。
北京市朝阳区以上观点你有异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