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根据朝阳市双塔区卫健局和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联合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双塔区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
为保证抽检工作的顺利进行,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与区教育局密切配合,摸清辖区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和学校底数。确定对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抽检比例为辖区总数的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第5.1.1、6.3.4条规定,对托幼机构儿童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及照度标准值等情况进行抽检。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关于教室的采光要求和教室的照明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方向、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反射比及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照明功率密度等情况进行抽检。学校教室的采光和照明抽检按照年双塔区公共卫生相关抽查计划执行。下一步,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将做好“双随机”抽检信息的公布工作,及时通报给区教育局督促辖区不达标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自查整改,改进教室以及教学场所采光照明条件。
(华商报记者张海舟、编辑罗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