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
本报讯(陈诚)《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再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省委*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949年10月-1977年12月)的决定》日前发布。根据《决定》,纳入第二阶段清理范围的新中国成立至1977年底前省委制定的403件*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177件被废止,233件宣布失效,3件继续有效。《决定》的发布,标志着省委*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部完成。
省委要求,凡废止、宣布失效的省委*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规范*组织工作、活动和*员行为的依据,但要按照档案、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文件的存档、查档利用等工作,发挥好这些文件的历史资料价值和资*育人作用。对继续有效的省委*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着力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决定,及时清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出台的相关配套文件,作出废止、宣布失效等相关处理。
目前,全省各地和相关部门单位正在按照省委要求开展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制定的*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