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5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策的通知》(朝人社调发[]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8号)的相关要求,现发布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年应届毕业生公告,招聘岗位个,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
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中小学、幼儿园
(二)招聘岗位
朝阳区教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科教师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北京生源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见附件2、附件3)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良好的*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应届毕业生,正常参加年度就业派遣。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本科、硕士研究生年7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7月1日(含)后出生。
5、所修课程合格,取得相应学位。
6、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任教学科,或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一致。
7、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见附件3)
1、具有良好的*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具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应届毕业生,正常参加年度就业派遣。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硕士研究生年7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7月1日(含)后出生。
5、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或补考记录,且外语水平达到符合授予相应学位的要求。
6、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7、专业对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8、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年6月5日至6月1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