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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20 14:42:00

朝阳区梧桐港嘉苑和梧桐湾嘉苑(剩余房源)共有产权住房项目

申购登记公告

Notice

我区于近日开展朝阳区梧桐港嘉苑和梧桐湾嘉苑(剩余房源)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网上购房申请登记工作,由于上述两项目为同一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因此将一并进行申购、摇号、选房等各项配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梧桐港嘉苑

朝阳区梧桐港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为首次开通申购。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水牛坊村(朝阳区豆各庄乡水牛坊村-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由北京景盛诚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四至:东至规划马家湾西路,南至规划富力又一城南街,西至规划城市道路,北至规划鲁店北路。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共16栋楼,项目共有产权住房总套数套,其中建筑面积约88平方米三居室套,建筑面积约78平方米两居室20套,含全装修费用销售均价元/平方米(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房源明细见附件。

梧桐湾嘉苑(剩余房源)

朝阳区梧桐湾嘉苑(剩余房源)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为二次开通申购。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马家湾村(朝阳区豆各庄乡马家湾村-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由北京景盛诚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四至:东至规划豆各庄路,南至规划富力又一城南街,西至芳草地国际学校富力校区,北至规划鲁店北路。含全装修费用销售均价元/平方米(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

本项目剩余房源套,均为建筑面积约82平方米的两居室。房源明细见附件。

*特别说明:今后项目中如有新的退出房源,将一并纳入本次申购房源中。

二、共有份额比例确定.

Notice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16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梧桐港嘉苑和梧桐湾嘉苑(剩余房源)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及代持机构

两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办法》第十八、十九条执行。其中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梧桐港嘉苑项目申购前,*府代持机构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办法》及评估报告,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5%,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剩余35%产权份额。

梧桐湾嘉苑项目首次申购前,*府代持机构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办法》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5%,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持有剩余35%份额。年2月,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保障性住房专业运营管理机构,代表*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府份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因此,本项目*府代持机构由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

(三)购房款计算方式

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销售价格×房屋建筑面积。以梧桐港嘉苑项目为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某套销售价格为元/㎡,建筑面积为88㎡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元/㎡×88㎡=元。该家庭所占该套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65%。

三、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

Notice

依据《办法》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购房申请:

(一)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认定标准为:截至年11月27日(含)年龄未满18周岁的公民)。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于年11月27日(含)年龄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四、项目配售对象.

Notice

(一)京籍家庭:申请人为朝阳区户籍的无房家庭以及申请人在朝阳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其中,京籍家庭(除朝阳区户籍以外)“在朝阳区工作”的认定标准为:申请人符合限购条件并在北京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缴费区为朝阳区,且于年11月当月缴费成功,便可认定为“在朝阳区工作”。

(二)非京籍家庭:申请人在朝阳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非京籍家庭分为优先组和普通组,优先组又分为第一优先组和第二优先组,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优先组、第二优先组、普通组)。

其中,非京籍家庭“在朝阳区工作”的认定标准同上。

另外,非京籍家庭申请人还需满足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

五、房源安排.

Notice

本次申购房源共计套,将分为两部分分别面向京籍及非京籍家庭配售。具体房源安排,将结合朝阳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项目申购登记家庭数量等综合因素确定,并在摇号公告中予以公示。后续选房过程中,如京籍家庭或非京籍家庭已通知完毕,房源尚有剩余,则剩余房源自动纳入另一类家庭可选房源中继续选房。

六、非京籍优先组的认定条件及申报.

Notice

非京籍申请人需拥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拥有学历证和学位证;所在企业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须在朝阳区,原则上不属于《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范围。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纳入非京籍优先组。

(一)第一优先组

纳入非京籍优先组的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认定为第一优先组:

1.申请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中从业人员;

2.申请人为经朝阳区国家文创实验区管委会认定的“蜂鸟企业”从业人员;

3.申请人为经北京市商务局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企业从业人员;

4.申请人为国内A股上市企业或经朝阳区*府认可的境外知名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从业人员;

5.申请人为享受朝阳区企业“服务包”*策支持或经区*府研究认定给予专项*策支持企业的从业人员;

6.申请人为在朝阳区就职的入选国家级、北京市、朝阳区各级人才工程的人才。

(二)第二优先组

纳入非京籍优先组的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即认定为第二优先组:

申请人为以下行业中按照统计制度标准连续三年(即年、年、年)属于规模(限额)以上,且年增速不低于朝阳区同行业收入增速水平的企业从业人员,具体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三)优先组查询

申请人所在企业是否属于优先组(第一组、第二组),可通过链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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