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我市新增1例无症状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曹某某,女,48岁,家住朝阳县根德乡平房村,职业是村医。本人自述1月23日7时,接诊了患者刘某某(葫芦岛人,由男友陪同,对村医自述是从四川打工回乡,实际是从武汉打工回乡)。当时刘某某体温测量正常,咳嗽。曹某某对患者进行静脉滴注炎琥宁等药品,时间约为2小时。诊所内无其他患者。1月25日9时,患者刘某某再次来诊所打针,接触情况与1月23日相同。此为与刘某某最后一次接触。曹某某是葫芦岛新冠确诊患者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通过联防联控机制,朝阳县疾控中心接到此人信息。1月29日,新冠肺炎专用急医院发热门诊。1月30日上午对该感染者进行了咽拭标本采集,20:00朝阳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阳性。曹某某目前体温正常(36.2℃),无任何临床症状。根据国家新冠肺炎防控方案,认定为无症状感染的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该病例检测医院发热门诊隔离观察,未接触无有效防护人员,无密切接触者。
朝阳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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