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部《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8号)等文件规定,为了全面提高全区教育教学质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确保新进教师素质,结合我区实际,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朝阳市双塔区年公开招聘教师80名。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60名、在职教师20名。
二、招聘条件
考生须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考生须为朝阳市户籍(含县、市、区);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化学、初中物理、初中生物、初中地理、初中历史、初中*治、小学语文、小学数学、英语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国、境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专业条件要求。
6.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专业条件要求。
7.招聘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详见《朝阳市双塔区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对照表》(附件8)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具体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要求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详见《朝阳市双塔区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见文中最下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不含年应届毕业生)。
2.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在职教师招聘具体条件
在职教师年龄要求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在职教师招聘需求,详见《朝阳市双塔区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在职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2)。(见文中最下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非公办学校在职教师。
2.双塔区教育系统公办教师。
3.录用为辽宁省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未满5年。录用为外省特岗计划教师,不符合外省特岗计划相关文件要求的。
4.人事档案中存在违规违纪处分记录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分别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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