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基层工作,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年轻化建设,结合双塔区社区*组织、社区居委会换届需要,现就年双塔区面向社会举办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拟招考97人,由双塔区民*局统一发放《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面向社会招考37人,面向现任职双塔区街道、社区公益岗、阳光工程大学生、社会救助协理员和社区代理委员招考60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拥护中国共产*的路线、方针、*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了解社区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为双塔区户籍,取得双塔区户籍截止时间为年9月30日。
2.现任职双塔区辖区内街道、社区公益岗、阳光工程大学生、社会救助协理员和代理委员报考,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复退*人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社会报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复退*人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1)受过刑罚的(或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
(2)受到*纪*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纪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4)存在涉黑涉恶等问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重点打击的,以及有群众举报涉嫌重大问题、上级督办线索调查初步核实的;
(5)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
(6)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7)有***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8)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及个人原因造成征信有问题的;
(9)公益岗、阳光工程大学生人员长期请假(近半年未正常履职)的;
(10)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年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公益岗、阳光工程大学生、社会救助协理人员和社区代理委员,报名地点为现工作所在街道办事处;社会报考人员,报名地点为双塔区人社局六楼会议室(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33-B)。
(三)报名要求:
1.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张)、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人民银行征信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用于制作准考证,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公益岗、阳光工程大学生、社会救助协理员和社区代理委员需同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复退*人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予以加分,初级加3分,中级加4分,高级加5分,在报名时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予以加分,超过报名时限的不予办理。
3.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双塔区第十届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和审查登记表》(见附件)。
4.报考人员应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