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原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1号)、《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号)文件精神,公开招聘龙城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急需的专业工作人员。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具备的条件
1、朝阳市户籍(户籍登记时间以年11月27日之前,含年11月27日迁入为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不包含年9月1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2、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名额
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名(详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组织形式
龙城区人社局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审查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组织资格审查,确定笔试、面试、体检人选名单及拟聘人选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申报计划方案,报龙城区人社局审核,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朝阳市人社局备案,经审批备案后的方案由龙城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龙城区人社局负责在朝阳市人社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