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多名执行法官及干警前往朝阳某某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执行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年朝阳某某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贾某某、王某某在辛某处借款20万元,严某某为其提供担保,到期后辛某多次催要,但未偿还,原告辛某遂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朝阳某某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贾某某、王某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还原告辛某借款20万元。并自年8月13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扣减已还利息元),严某某对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然而,被告朝阳某某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贾某某、王某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辛某遂向双塔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在双塔法院立案受理后,执行法官在向被执行人朝阳某某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贾某某、王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后,结合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专案专办,将被执行人的废旧钢材以物抵债。
在炎炎烈日下,多名干警皮肤晒伤,但执行干警仍不畏艰辛,此次执行行动持续了两天一夜,多名干警不辞辛劳,放弃周末休息,连夜挑灯奋战。最终,终于圆满的完成了此次工作任务。
下一步,双塔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文明执行、高效执行。杜绝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疫情期间法院拿我没办法”的侥幸心理,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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