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没有如果,
所以你必须承担选择带来的所有后果,
承担这4条生命的重量,
承担四个家庭的悲伤埋怨痛恨,
承担自己的无知狂妄。
近日,辽宁公安交通安全发布了一条有关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的推送。推送中提到发生在辽宁的一起案例,在朝阳市一名未成年人驾车最终发生了一起4人死亡、5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多次发生涉及未成年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一个个血淋淋的教训让人痛心和惋惜。下面向大家曝光一起朝阳发生的涉及未成年人的较大交通事故,希望这起案例再次给广大家长、学生乃至全社会敲响交通安全的警钟。
年7月4日17时10分许,在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京沈线桃花吐镇下洼村路段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
田某(17岁)驾驶辽NVYxXX号小型轿车在沿京沈线由南向北行驶过程中穿越道路中心隔离花坛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韩某某(31岁)驾驶的辽NBSxXX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
经深度调查,田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速度以及操作不当驶入道路左侧,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于某长期在没有取得任何行业资质的情况下在汽车租赁行业内从事经营行为,违规出租车辆,非法招揽租赁生意,多次将车辆租给没有取得有效驾驶证件的未成年人,从中非法谋利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韩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该起事故中,田某、于某均涉嫌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韩某某涉嫌交通违法被依法处罚。
朝阳市双塔区某汽车租赁服务部未申请办理汽车租赁经营许可服务审批,不符合从事汽车租赁服务经营者应具备的法定条件,对车辆管理不善负重要责任,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另有两家相关单位因监管、管控不力承担一定责任。
无证驾驶、超速行驶,一次侥幸、一生悔恨。面对这样的悲剧,辽宁交警郑重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广大家长要切实履行好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莫让事故重现,悲剧重演。
做任何事情之前,多想想自己能不能为一切后果负责,你是一个人,你也不仅仅只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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