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21日12时10分许,辽宁省朝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五中队指导员隋永,辅警王建超、李大超、刘洋在腰而营子村路段执勤巡逻时,发现一名女子躺在行车道上,脚上竟还绑着铁锁链!!!
执勤交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发现该女子满身酒气、神志不清。民警立即拨打了,与辖区派出所取得了联系,同时维护现场秩序以免因围观人员过多堵塞交通。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与执勤交警一同将该女子转移至附近卫生所,由专业医护人员查看其是否有伤病。
为确定该女子身份,民警在其外衣兜内找到少许现金和一张出租车司机名片,并第一时间与出租车司机取得联系询问相关情况。待女子清醒后,经询问本人,民警获知了女子的姓名,并即刻在警务平台查询到了其家属和所属乡镇有关部门的联系方式。原来,女子是葫芦岛市建昌县人,因在家中酗酒成性,精神状态失常,酒后经常私自外出,家人无奈之下才在其脚上系了一条铁链。
最终,在女子家属的要求下,民警协调该女子来朝阳时所乘坐的出租车带其返回,又多次与家属联系,确保其安全到达家中。
救助女子的朝阳县公安局民警多次通过电话与其家属及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进行了联系沟通。民警耐心劝说家属给予马某更多的关爱,而不是粗暴地将其锁住,并建议所属乡镇工作人员与家属共同结合女子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其未来生活的最优看护方案,同时叮嘱监护人平时多注意女子的言行和精神状态发展情况,遇有情绪异常情况及动向时应及时与当地派出所民警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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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朝阳交警
编辑丨大卓
审核丨尉迟敬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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