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解决全市年至年定向委培中专毕业生上访有关问題的函》(朝人社函[]14号),《朝阳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第1期(年6月1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年中专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公开招聘70名编外工作人员,用工单位为区直机关及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年至年毕业的统招统分、定向、委培生,生源地是双塔区的中专毕业生。
(一)省外或市外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有《报到证》或市人事局出具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介绍信》的毕业生;
(二)朝阳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不含师范类),在当年毕业学校提供的毕业生名册及其入学年份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加盖公章的录取底册中有记录的毕业生;
(三)年至年市人事局委托培养的,有市人事局出具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介绍信》的毕业生;
(四)经核实,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统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由区计划部门派遣到单位后,未安排工作岗位或明确工作单位后未享受所在单位任何待遇的人员;
(五)主管部门已安置了具体就业单位,但因接受单位要求缴纳“上岗费”,安置对象未缴纳而未能报到上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对象范畴。
(一)乡镇企业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师范类毕业生、计划内自费毕业生和“并轨”生、电大普通班、区以下各部门或单位自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二)毕业分配当年未在计划部门登记报到的毕业生;经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的毕业生或个体工商户的毕业生;
(三)对于安置过的毕业生不再重复安置、非组织原因未上岗的不再重复安置。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的路线方针*策,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品行端正,热爱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信息在双塔E*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