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时间:年4月9日-4月11日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1、书记员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
2、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纹身,无残疾,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无其他严重疾病。
三、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年4月9日-4月1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辽宁永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朝阳大街一段-1号,香格里拉西门斜对面)
1、报名者下载并填写《年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并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好的招聘报名表一份,粘贴好照片;
(2)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②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及学信网学历证明;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与报名表同版)。
(4)根据省财*厅、物价局辽价函4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考务费每人元。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办法,总分分。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各占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内容:笔试为一套试卷,全部为客观试题,满分分。其中法律常识30分,公共基础知识70分。考试时间分钟。
2、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钢笔或碳素笔。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审)、体检和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审)、体检人选。经考察(*审)、体检、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辽宁永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薪资待遇聘用期间工资为每人每月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上五险。
考生在报名现场及考试现场全程佩戴口罩,报名前下载“辽事通"APP,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健康通行码“绿码”。健康通行码“绿码”的使用贯穿招聘全过程。
报名-
辽宁永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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