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
沈北事业单位52人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推进沈北新区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协助相关部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报考者应于年5月24日(含)前获得相应证书。
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确定)。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年5月24日。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计划、岗位主要职责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沈北新区*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