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1号)等规定,为了全面提高全区教育教学质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确保新进教师素质,结合我区实际,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考生须为朝阳市户籍(含县、市、区);
(四)年2月8日以后出生(不包含年2月8日),且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小学班主任和学前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师范类本科,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班主任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学前岗位须具有幼儿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专业符合招聘专业条件要求。
(七)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专业符合招聘专业条件要求。
(八)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英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专业符合招聘专业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朝阳市双塔区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附表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2、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招聘数量
朝阳市双塔区年公开招聘教师57名。其中小学班主任30名,初中语文教师2名,初中化学教师2名,小学音乐教师4名,小学体育教师4名,小学美术教师5名,小学英语教师6名,学前教师4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分别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