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论坛

首页 » 问答 » 问答 » 关于朝阳市龙城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
TUhjnbcbe - 2021/7/10 19:54:00

为有效保护传承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区级专家组调查、论证、评审,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小组审议,现向社会公示朝阳市龙城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名录和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反映。

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年6月15日至6月22日

受理单位:朝阳市龙城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通迅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朝阳市龙城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