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年朝阳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及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朝委办传〔〕15号)有关规定,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推荐评选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朝阳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及先进集体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实名向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