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满足百姓需求,增加普惠入园学位,经沈阳市大东区*府决定,大东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70人。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录、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录。具体条件如下:
(一)*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的基本路线和方针*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身心健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大东区教育系统幼儿园编外人员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一)。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纪、*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经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过处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录程序
(一)招聘公告
1、《大东区教育系统幼儿园编外人员招聘简章》发布在大东区*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