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提出的“四集中”工作要求,辽宁省医院为基础、区域集中救治中心为枢纽的全省集中救治体系框架。在辽宁中部片区、辽南片区和辽西片区,分别依医院、医院和锦州市传染病院设置3个省级集中救治中心。
集中救治中心负责集中收治本辖区内确诊患者以及划定区域内转诊的患者。沈阳中心覆盖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盘锦等8市;大连中心覆盖大连、丹东、营口等3市;锦州中心覆盖锦州、朝阳、葫芦岛等3市。
集中患者。全省各市新冠肺炎确诊患者集中到区域集中救治中心救治。目前,已有鞍山、阜新、铁岭、朝阳、盘锦等市部分确诊患者转入沈阳中心接受治疗。医院建设,做好疑似病例留观、确诊以及确诊患者的医疗救治等工作。
集中专家。组建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和重症救治专家指导组,定期对全省疫情进行分析和研判,向省防控指挥部提出防控、救治措施和策略调整建议和意见,指导区域集中救治中心疫情防控和患者救治特别是重症患者救治工作等。建立省级专家会诊、巡诊制度,加强对省集中救治中心医疗救治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集中资源。统筹调配全省医疗人力资源,分别向3个区域集中救治中心派驻医疗队,为快速提升集中救治中心的临床诊疗水平,特别是重症患者的救治能力提供技术支持和人力保障。根据医疗救治工作需求,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配医疗设备和防护物资等,向省集中救治中心倾斜,确保医疗救治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依据诊疗方案、临床需求和形势研判,制定药品(包括中药)储备计划,确保临床治疗用药及时供应保障。
三支医疗队组建时间短、任务急,医院接到指令后,立即行动,医务人员积极踊跃请战,迅速组织遴选最优秀的医护人员参加医疗队,充分展现了卫生系统广大医务工作者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职业素养和顾全大局、不畏艰险的责任担当。
此外,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统筹全省医疗人力资源,组建储备了第二批和第三批近千人的医疗队,根据3个区域集中救治中心医疗救治工作需要,随时集结进驻3个区域集中救治中心集中救治。省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和工作调度,沈阳、大连、锦州区域集中救医院承担具体救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