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烟草公司朝阳市公司-年财产保险及烟叶种植保险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财产保险及烟叶种植保险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烟草公司朝阳市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辽宁省烟草公司朝阳市公司委托,现对-年财产保险及烟叶种植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
(1).固定资产财产保险;(2).存货财产保险及附加盗抢险;
(3).车辆保险;(4).烟叶种植保险。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其他
1 固定资产 财产综合险 理赔以标的物重置价值为准。
2 存货 财产综合险、附加盗窃保险 理赔金额计算标准为保额。
3 机动车辆 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万)、车辆损失险、座位险(每座20万)、不计责任免赔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等8项险种 计划参保85台车,保险期内根据我公司车辆实际增减变化参保
4 烟叶种植 烟叶种植保险 计划面积亩,根据与烟农签订的面积确定最终参保亩数。
最高投标限价(第一年)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1 固定资产 财产综合险 费率最高投标限价0.4‰
2 存货 财产综合险、附加盗窃保险 财产综合险、附加盗窃保险单项费率最高投标限价0.4‰
3 机动车辆 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万)、车辆损失险、座位险(每座20万)、不计责任免赔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等8项险种 40万元
4 烟叶种植 烟叶种植保险 8%,同时满足赔付总金额不低于烟叶总保费的%
注:单项报价不允许超过单项最高限价。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年,第一年签订框架协议后,第二年根据第二年的实际情况按中标的费率和优惠*策签订第二年的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未被辽宁烟草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3.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3.8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3.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当地分支机构,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保险企业;
3.10具备经营上述保险项目业务资格,且使用的各保险条款已经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3.11能独立、及时办理各种保险业务和理赔服务,相关证照齐全。
3.12投标单位若隶属为同一家保险公司则只接受一家投标单位。
3.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响应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直接废除其投标资格。
注:“不良行为记录”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具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4.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年05月10日至年05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接收采购文件的邮箱,发送主题应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主题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资料不予接收,并及时通知代理公司进行核实,未经核实,不予发放采购文件。
4.2领取文件所需材料包括:
4.2.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注: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串标、作假、哄抬报价等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进行失信曝光。
4.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其他
7.1、投标保证金额:.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情见招标文件
7.2、服务期限:
财产保险及车辆保险:年6月6日0时-年6月5日24时;
烟叶种植保险: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10月1日24时止;
年5月10日0时—年10月1日24时止。
7.3、交货地点:以实际理赔地点为准。
7.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5、质量标准:合格
联系人:陈先生
邮箱:zhzb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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