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情况
11月12日0-24时,辽宁省新增6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沈阳市报告4例、抚顺市报告1例、盘锦市报告1例;新增1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沈阳市报告1例、丹东市报告4例、朝阳市报告1例、盘锦市报告2例、葫芦岛市报告4例;新增1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大连市报告;新增5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沈阳市报告3例、大连市报告2例。治愈出院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解除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8例。截至11月12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含境外输入例),治愈出院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43例(本土35例、境外输入8例)。目前,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例(本土例、境外输入37例)。相关新闻锦州市关于全面恢复公共场所正常经营秩序的通告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综合分析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11月13日6时起全面有序恢复公共场所正常经营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除福利机构、养老场所、监所以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按照疫情防控及行业管理要求继续封闭管理,暂停探视外,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经营秩序。
2.所有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限流,查验“行程码”“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一米线”以及逐人登记场所码等防控措施。所有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及服务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履行好对进入人员佩戴口罩的提醒、监督责任。
3.大型会议、培训、会展、礼宴庆典、文艺演出等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严控规模,严格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报备审批程序,未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严禁举办。
4.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场所,将责令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年11月12日
来源:沈阳网、辽宁省卫健委、锦州晚报
编辑:钟宇
主编:李淳*晴
监制:胡阳
出品:沈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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